介绍来宾
周德勋书记讲话
唐亚林专委致辞
合影留念
12月19日上午,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江津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亚林向江津法院李亮院长授牌,江津区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周德勋在仪式上致辞。市五中法院、江津区人大、江津区政府、江津区政协以及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环境保护局等单位领导参加了授牌仪式。
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是根据市高法院统一部署,并经江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市5家专门从事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审判庭之一。根据市高法院要求,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对市五中法院辖区(含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九个区县)依法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跨区域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包括涉环境资源的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类。今后,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根据市高法院今年10月份制定的《关于环境资源审判组织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暂行规定》,对市五中法院辖区内以上三类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综合审判。
记者从江津法院了解到,自筹备伊始,江津法院即开始精心组织审判力量,在院内择优将具有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经验的审判人员纳入环境资源审判庭,并确定一名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任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此外,江津法院还组织相关人员到上级法院及先行试点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兄弟法院学习取经,以确保今年12月20日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能够正常开庭受理案件。
下一步,江津法院将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相关审判经验,做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调研工作,探索吸纳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审判,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