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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之乐——谈法官的幸福感
作者:陈博律  发布时间:2015-01-14 17:23:22 打印 字号: | |

幸福是什么?

小王与小张来到休息室的鱼缸旁,小王愉快的说:“你看这个鱼缸的景色多美啊,这几只色彩缤纷的鱼儿,吹做泡泡,轻摆着小尾巴,在岩石缝、水草间自由穿行,多么幸福啊!”小张表情凝重感叹道:“哎!这些鱼儿好孤独,东一个、西一个,不能相互交流感情,又被困在鱼缸中不能呼吸新鲜的空气,她们并不幸福!”

同样的鱼儿,为什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结论?心态决定看问题的角度,决定你是否能感知幸福。阳光心态的人总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如作画不慎滴落的墨渍,幻化为奔腾的骏马;挑水不慎漏掉的水珠,浇灌沿路生长的花朵。灰暗心态的人却总是错过美好,如冬日里错过傲雪的梅花,留下满心的冰冷;秋日里错过丰收的喜悦,留下满心的忧伤。

因此,幸福是一种心态,守住阳光,就会守住幸福。

幸福感都一样吗?

还记得濠河桥上,庄子与惠子关于鱼之乐的经典争论吗?庄子说:“鲦鱼游弋得很从容,这鱼很快乐啊!”惠子说:“您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庄子说:“您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实际上,无论鱼快乐与否,至少庄子在那从容游动的鱼儿身上感受到了快乐,而这种快乐是惠子无法体会的。

每个人都有专属于自己的快乐。有园丁辛勤护养,享受见证花草树木欣然生长的快乐;有老师谆谆教导,享受带领学生畅游知识海洋的乐趣;有医生救死扶伤,享受减轻病人痛苦与烦恼的成就感……

法官的幸福感从何而来?

有一种观点认为:一说到法官,必然想到纠纷;一说到纠纷,必然感到痛苦;一感到痛苦,何来幸福?法官工作很辛苦:一要掌握分门别类、体系庞杂的法条规范;二要知悉学说理论、社会习惯;三要审查追溯已然发生的客观事实;四要客观中立化解各种利益冲突。法官职业现状很窘迫:一是案多人少困境尚未破除;二是法官的职业评价与保障机制不健全。

若持这种观点,法官则是一个痛苦的职业。法官真的是一个痛苦的职业吗?其实,法官只是在那水中游走的鱼儿,幸不幸福全看你的态度。何不以阳光心态为视角,去寻找那些被忽视的美,去寻找那幸福感的源泉?

法官的幸福感源自法官的职业使命。法官的使命是解释适用法律,化解纠纷,主持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医生看护的是人的身体与心理,而法官修复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规则,必定混乱不堪。一个社会要良性健康的发展,则必须制定符合客观规律的规则体系。法官正是发现规则、适用规则、改进规则的主要力量,法官的兢兢业业,将促进社会的安定有序。因此,法官是值得敬仰的职业。

法官的幸福感源自化解纠纷后的成就感。纠纷是当事人的痛苦,他们带着怨气、不满等各种负面情绪到法院寻求救济,当然会给法官的情绪带来一定影响,毕竟法官也是人。但法官还是具有专业素养的人,他们必须懂得怎样控制自己的情绪、当事人的情绪,然后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妥善的化解纠纷。当一份说理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的裁判文书获得当事人认可时,当在法官精心调解下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时,当高效率的为当事人执行兑现诉讼利益时,法官将获得充满喜悦的成就感,而这种成就感将激发工作的活力、生活的热情。

法官的幸福感源自建设法治中国的美好前景。依法治国从理念的树立、法律的制定、行为的落实,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前行的道路虽山高水深,但每一丝理念的转变、每一次律法的修订、每一个行为的推进,都让我们更靠近法治中国这个美好的目标。法官,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更应该充满信心,勇敢的面对工作的艰辛、制度的不完善,因为这些都是暂时的。只有怀着坚定的信念,法官们才能积极发挥自己的智慧去清除障碍、推进发展、实现目标。追逐幸福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看,沿着光束,法官找到了幸福的源泉!幸福源泉涌出的水滴将驱散痛苦、抱怨,转化强大的动力推着他们勇敢向前。他们所做的一切努力,经受的一切考验,都是他们之所谓法官应当承担的,且是充满意义的。 

责任编辑:陈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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