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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法院党委再次获评江津区党建工作“优秀”党组织
作者:叶庆  发布时间:2015-03-23 09:52: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江津法院党委在江津区2014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党组织。近年来,该院党委除被重庆市委表彰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外,已连续多年在江津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荣获“先进”。

一是理清党建主线思路。该院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贯彻“书记党课”和“书记谈心”制度,狠抓支部“三会一课”落实,规范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强化党建工作投入保障,促进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良性互动发展。2014年,该院党委被授予“江津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该院被市高法院评为“全面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完成较好单位”。

二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坚持开展活动与审执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在八个多月的时间里,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聚焦整治“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扎实推进,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取得了较好成效。该院“边学边查边改”的作法,受到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巡回督导组高度评价。

三是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实行院领导分片联系镇街制度,组织党员干警积极到社区报到,并在各镇街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近50次。明确专人负责群工系统的管理使用,利用车载法庭、巡回审判、各类专项执行活动等时机深入村、社区、园区等召开“院坝会”70多场次。在全国率先研发建成的流动车载法庭已获6项国家专利,其审判模式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件和市委的重要决议。

四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从三个层面开展“两个责任”约谈。狠抓审务督察、“两评查”、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开通廉政微信群,强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认真开展“六难三案”治理,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2014年初,该院被区纪委等部门联合命名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连续多年获评区纪委考核一等。

责任编辑:陈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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