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原为四川省江津县人民法院。1992年江津撤县设市,设立江津市人民法院。2006年12月江津撤市设区,设立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领导班子由党组书记、院长1名,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执行局长1名组成,另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3名。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15名,实有在编干警200人,其中本科学历161人,硕士研究生31人。现实有员额法官84人。2019年3月底内设机构改革后,共设12个内设机构,6个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警察大队。另按有关规定设监察室。派出机构包括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第三人民法庭、第四人民法庭,其中第五、第六人民法庭正在建设中。
近年来,江津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2019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0923件,同比增长10.99%;审执结各类案件28517件,同比增长12.36%;结案率92.22% ,同比上升1.13个百分点。案件结收比100.27%,同比上升1.22个百分点。全院质效评估值92.642,居全市基层法院第9位,创近年新高,居市五中法院辖区第1位。法官人均结案380件,同比增加82件。江津法院先后被市高法院确定为重庆市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集中管辖市五中法院辖区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一审法院。先后审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重庆首例涉黑案件、重庆首例LED显示屏光污染案件,光污染环境侵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新闻24小时》等栏目对案件的庭审、宣判进行持续报道。该院率先在全国自主研发建成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接访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全天候流动车载法庭,已荣获7项国家专利。流动车载法庭有关运行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多次肯定并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专题报道。2018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交流会”上,江津法院“研发车载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相关经验入选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荣膺“2018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单位”。
近年来该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嘉奖;连续七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新闻宣传局表扬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法官徐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授予“重庆市先进工作者”“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并荣登“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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