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我们的工厂恢复正常运转,工人也不用担心失业了。”近日,江津法院通过善意执行,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了被执行人企业的有序经营。
2020年4月初,申请执行人陶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江津法院申请执行,法院遂对被执行人重庆某家具加工厂名下诸多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并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但冻结金额与执行标的相距甚远。时间来到5月中旬,被执行人法人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但因此次疫情影响,工厂正在准备,也需要资金筹措复工复产,愿意分期履行。
“被执行人很配合,也做了详细可靠地还款计划。我也到工厂去实地调查了,现在确实在做复工的准备工作,目前接到的预定订单也比较多,相信如果顺利复工,不久就能盘活资金,希望你考虑下。”在对被执行人实地走访、多番调查后,承办法官耐心地向申请人做着调解工作,并提出了一个可行方案,即查封被执行人工厂内的等额生产设备,但允许其继续使用该设备进行生产。一方面通过“活封”不影响该厂的正常生产,一方面也为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提供了足额财产担保。
这个“双赢”方案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双方遂达成了和解协议。在这起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转变办案思维,灵活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保障债权人的胜诉权益。截至七月底,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给付义务,并通过各种措施盘活了资金缺口,工厂的生产已经驶上了正常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