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法院闪电出击,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促使其履行全部债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9年初,郑某因生意需要向龙某借款6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龙某多次催收无果,遂将郑某诉至江津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郑某偿还原告龙某6万元及利息。因被告郑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龙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未能发现郑某名下有存款或房产,郑某亦不知所踪,但其名下有奔驰车辆一台,遂立即将其查封,但因未能实际控制,致本案一时陷入僵局。经过到被执行人所住小区实地走访,执行人员了解到一条重要线索,被执行人郑某的车辆偶尔会临停到该小区的车库内。这一线索让承办人精神一震,一面多次前往该小区“碰碰运气”,一面告知申请执行人多加留心注意。
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走访后的第二周,申请执行人在晚上八点电话告知执行人员,其发现被执行人郑某的车辆正停在小区车库内。执行人员闪电出击,仅用二十多分钟就抵达车辆所在地,立即对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得知爱车将被扣押,被执行人终于露面。在现场,执行人员当场宣读执行裁定书,并明确地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和拒不履行导致的严重后果与法律责任。在威严的法律面前,被执行人现场通过电话凑款,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此件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