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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事争执发生伤害 刑满释放握手言和
作者:黄双平  发布时间:2021-02-04 09:59:07 打印 字号: | |

积极协调双方意见


签署和解协议


刘某与陈某系同村村民。日前,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演变为抓扯、扭打。最终,陈某用石块将刘某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后经公安机关侦查,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审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被关进了监狱。刘某则就民事赔偿部分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过程,执行人员查明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近日,反映被执行人陈某刑满出狱。执行人员随即同申请执行人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到陈某家后,执行人员积极协调双方意见,当地村民也纷纷帮忙促成和解。陈某也在时隔一年多后,向刘某当场赔礼道歉,后悔自己曾经的冲动行为。二人重归于好,刘某也答应对赔偿金额做出一定让步,并放宽了履行期限,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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