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信息,安排执行人员迅速出动,辗转千里快速扣押涉案抵押的宝马车辆。
在原告上海某公司诉被告胡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江津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胡某支付原告上海某公司20万余元。而后,因被告胡某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上海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胡某已因病死亡,且被执行人胡某名下仅有台“宝马”牌车辆,且暂无车辆下落,除此之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该案执行陷入僵局之时,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得知涉案车辆经常出现于青海省东海、化隆两地。收到线索后,执行人员迅速出动,辗转东海、化隆两地,历经24小时后终于在一处停车场找到涉案车辆。在化隆法院执行干警的出警协助下,该车使用人陈某主动交出车辆钥匙,配合执行法官对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执行法官将扣押涉案宝马车辆成功扣回重庆市江津区,顺利完成本次“快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