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人民法院,母亲的医药费得到解决,也改善了我们几姐弟的关系。”近日,江津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解决了一起家庭纠纷案件。
2018年6月初,郭某因其母摔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分摊问题将其他三姐妹告上法庭,江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三姐妹分别支付由郭某垫付的医疗费3700余元。但三姐妹均未履行,郭某遂向江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二女儿、小女儿都先后向郭某履行相关义务,唯有大女儿郭某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郭某英,从法与德、情与理的角度劝导其主动履行,但郭某英均置若罔闻,迟迟不露面。执行法官通过系统查询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遂前往郭某英家中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
考虑到这是家庭内部纠纷,执行法官希望能够修复姐弟的关系,守护这一家人的亲情。在郭某英家中,执行法官一方面晓之以理,讲明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侧面通过郭某英的儿子劝说其要以身作责为子女做好表率;一方面积极释法,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可能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与理的共同作用下,郭某英意识到消极逃避始终不能解决问题,遂当场兑现3000元,并承诺剩余700多元于当月底一次付清。
申请执行人郭某见姐姐愿意履行,考虑到姐姐一直在务农,也体谅姐姐的难处,遂自愿放弃尚未兑现的700多元。姐弟二人握手言和,执行法官在将本案执结的同时,也修复了姐弟关系,守住了家庭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