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麻烦帮我联系一下申请执行人嘛,我要把钱还了。”近日,失信被执行人刘某主动找到江津法院执行法官,非常急切地表达了自己的还钱意愿。
早在2018年,刘某与某贷款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5000元,约定了6个月分期还款。合同签订后,某贷款公司向刘某发放了贷款,但刘某未按合同约定还款,经多次催收未果,某贷款公司遂向江津法院起诉。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还款。但被告刘某迟迟未还款,原告某贷款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并及时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房屋、车辆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将查询出来的被执行人名下部分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但仍未足额冻结。经询问,申请执行人也未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陷入了僵局。
仅仅过了三天,案情峰回路转。被执行人发现自己在日常生活使用微信、支付宝时处处受限,带来了诸多不便。在此情况下,遂出现了本文开头联系法官要求主动还款的一幕。次日,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到法院支付了所有案款,履行完毕法律义务,在经申请执行人核对无误并同意结案后,执行法官于当日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所有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