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法院快速执结涉及农民工工资的18件执行案件,兑现28位农民工工资25万余元,以“真金白银”切实保障民生权益。
2020年初,重庆某建材公司雇请陈某等28人从事加工工作。后因重庆某建材公司经营不善等问题不能支付工资待遇,陈某等人遂向重庆市江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0年9月,双方达成仲裁调解,由重庆某建材公司于支付陈某等人工资待遇25万余元。该仲裁调解书生效之后,重庆某建材公司仍未能如期履行该仲裁调解书确定的内容,陈某等人遂向江津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在查无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下,执行法官从申请执行人处获得一条线索:重庆某公司拟收购被执行人重庆某建材公司且已初步达成收购方案。执行法官遂多次前往收购方办公场所,积极与收购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掌握收购进度,并提出能否先行代偿涉案民工工资的方案。同时,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重庆某建材公司法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建议从收购上做努力。经不懈努力,收购方公司同意先行代偿涉案农民工工资,并将所涉案款全部支付至法院案款账户,28位农民工工资全部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