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田边化解“苞谷案”
作者:杨军  发布时间:2021-04-28 16:55:13 打印 字号: | |

在苞谷地组织调解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特殊的相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为了九窝苞谷打起了官司......

第一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杨军阅卷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村委会负责人了解纠纷情况。原来,被告杜某是当地一名性格强势的女村民,她以“上管下”之名将九窝苞谷苗种在了与其相邻的地势较低的钟某的田土一侧的边界上。钟某几经向居民小组、村委会、镇请求解决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起诉到法院。村委会调解人员表示其组织双方解决该问题多次未果。“他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种植作物的,不是农村的常见做法”,村委会调解人员表示。

4月21日,承办法官主动将当事人和村委会调解人员约到争议的九窝苞谷地旁一起沟通交流。经与当事人交谈并查看现场,法官迅速确定两家争议的焦点为田土的边界问题,并且认识到如果不协商解决而简单判决,可能会引起其他新的矛盾。法官通过对边界原有痕迹和相关联边界的对比,向在现场村民了解情况,当场为双方确定了原有边界位置,双方在事实面前达成了和解,杜某也表示在九窝苞谷收割后不再续种,并通过填埋边界石、拍照进行了固定。承办法官将上述内容作了笔录,并将笔录复印件交由当事人双方及村委会留存。随后,钟某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这起邻里间的“苞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