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您了陈法官,为我们追回了拖欠8年的血汗钱。”近日,10名农民工来到江津区人民法院,排成一列依次签字,开开心心领回拖欠已久的工钱。
2013 年 5 月,被执行人梁某在大连承包工地,雇请了10名工人在其承包的工地做钢筋工,但一直拖欠工人工资未兑现。直至今年3月,持续讨薪未果的工人们迫于无奈诉至江津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工人们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接到执行案件后,迅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情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协商,并通知其来院,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可能产生的后果。在不懈努力下,该被执行人终于同意筹集资金,将工资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十日后,工人们收到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