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法院受理一起因装修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某家居公司起诉业主何某,要求其支付定制家具尾款2000元。
这是一起小额诉讼案件。虽然案件标的不大,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且相互间的信任已经基本丧失,无法正常沟通。承办法官考虑到何某对定制家具的颜色、质量等存在不满,仅靠当事人描述或照片难以认定是否合格,遂组织双方到何某家中进行调查勘验。
勘验中发现,确实如何某所称,柜门颜色与柜体颜色相去甚远。然而,经与某家居公司携带的色板进行比对,柜门与柜体的实际颜色确实与何某在合同中选定的颜色一致。何某表示,所选颜色是某家居公司的设计人员所推荐,且因签合同所在房间的光线等问题,难以看出两种颜色有如此大的差异,自己又是老年人,出于对某家居公司的信任,才同意选择设计人员推荐的颜色。此外,法官还在勘验中发现卧室顶柜门轴处装订有粗糙的木块,阳台柜子右下方有脱胶等问题。该家居公司表示,何某从未就上述问题与其沟通过,其只知道何某对颜色不满,且每次其工作人员与何某沟通,均被其妻子破口大骂。通过沟通,承办法官意识到双方矛盾主要系沟通不畅所致。
针对此种情况,承办法官认为,如果案涉家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即使判决减少价款,何某心里仍会有疙瘩;而某家居公司也无法获得所期待的报酬,双方都有损失。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协商,拟定整改方案。最终,某家居公司同意为何某处理卧室顶柜门轴木块问题和阳台柜子脱胶问题,并按照其设计人员的承诺,减少1000元报酬,赠送并安装穿衣镜;何某同意在整改完毕后支付剩余尾款。
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对后续履行情况持续进行跟踪,了解整改进度,并协调解决双方沟通中产生的问题。现案涉家具已整改完毕,某家居公司收到何某支付的尾款后,已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