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法院迅速腾空被执行人重庆市江津区某公司非法占用的租赁房屋,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全力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1999年,重庆市江津区某公司向重庆市江津区某厂租赁厂房用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租赁期限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该厂多次催促返还涉案房屋,但公司以“双方财务未清,无法搬迁”为由继续占用涉案房屋。该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腾空并返回涉案房屋。2020年8月,江津法院判决重庆市江津区某公司腾空并返还涉案房屋。该判决生效后,因其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重庆市江津区某厂于2021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执行法官进行实地调查后立即发出公告要求其腾空并迁出房屋。执行法官调查时了解到,涉案厂房所在的土地已于2011年由政府收购储备且规划用于重大项目建设使用。如未及时腾空厂房,将影响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因此,执行法官多次到涉案房屋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法说理、说服教育,并告诫如未在公告期限内腾空并交付房屋,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重庆市江津区某公司于近日腾空机器设备,将涉案房屋返还给了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