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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请注意!男子借“百合网”骗取钱财,获刑十年四个月
作者:张梅  发布时间:2021-07-29 10:56:48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百合网”取自百年好合之意,是中国第一家通过网上实名进行交友和婚恋的网站,为众多单身男女提供一个便捷的交友平台。近年来,伴随着这样的网站、APP越来越多,用户也不断增加,一些“有心人”在网站上打着“结婚交友”的幌子,实则实施诈骗行为。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一男子因在“百合网”上利用虚假身份骗取钱财被判处刑罚。

案情回顾

29岁的罗高强是重庆江津人,常年在福建省务工。2020年3月,罗高强通过新买的手机号码,在百合网上注册账号,将自己虚构成一位名为“罗国强”的成功人士。注册信息显示,“罗国强”今年46岁,在福建开设有一家汽车公司,收入颇丰。

时年52岁且事业有成的单身女性李某某见“罗国强”与自己条件颇为相配,又都是江津人,便将其加为好友。相识后,二人私底下互加微信,一来二去通过聊天逐渐培养了感情。

为做“铺垫”,罗高强在相识之初便将自己虚构的家庭成员,包括其“父母”、留学未归的“弟妹”,逐一向李某某做了介绍。二人感情也因此更加稳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罗高强、李某某便以“老公”“老婆”相称。

2020年4月至5月,在二人浓情蜜意之时,罗高强以帮李某某投资期货、家人生病、妹妹留学等名义,先后骗取李某某89.4万元。5月底,在李某某提出要见面时,罗高强将用于诈骗的微信账号、银行账户注销,与李某某断绝联系。至此,李某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向警方报了案。

2021年3月,罗高强在福建一青年公寓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高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为人民币89.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罗高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江津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高强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

“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在网恋这种跨越空间的恋爱背后,有时也不乏欺瞒和陷阱。他们往往都是以虚构的身份与受害人进行网络交流,骗取信任。通过借钱周转、家庭遭遇变故等理由,骗取钱财。其实骗子的手段并不高明,就怕受害人被“爱情”冲昏头脑,最终失了恋人,空了钱包。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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