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案件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尽量选择诉前通过“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申请在线调解,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及其律师服务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办理诉讼事务,积极配合承办法官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诉讼。(诉讼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洲东路7号)。
2.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请通过12368热线、对外公开电话或者受理通知书上的电话预约接待时间和接待法官。
3.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代理律师及人民陪审员,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体温检查,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来自市外的人员或来自市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还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4. 请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服从司法警察管理,遵守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大厅进出人数限制的要求,并注意保持适当间隔,避免人员拥挤。
5. 拒不佩戴口罩、经检测体温异常或者“两码”异常的人员,以及来自特定地区但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司法警察将阻止其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法院立案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6. 涉及法院审判执行及其他咨询事项,均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拨打以下电话查询或办理。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023)47588045
(023)47588046(诉讼服务)
(023)47586958(群众来访)
(023)47588083(执行指挥)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