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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 以法之名,守护家的温度
作者:高静 闫洋  发布时间:2022-06-27 17:52:39 打印 字号: | |

江津法院民一庭


在大多数人眼中,法官威严,法庭肃穆。

然而,在这份庄严之下,却有着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用司法守护家的温度,用温情构筑亲情港湾,用关爱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今年五月,这支队伍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家庭工作先进集体。他们,就是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一起来倾听这支队伍背后有怎样的故事。

温柔“家”长

——法院家庭工作主心骨 杨继光

杨继光是民一庭的庭长,却也是这个法院里“最不像庭长”的庭长,极度的儒雅和温柔给所有见过他的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有庭内同事私下“吐槽”他说:

“杨庭长每次安排任务都会征求我们的意见,并且反复说辛苦了,真是太客气了,一点不像个领导”。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正因他如此的客气与体谅,大家对待他安排的工作反而更加认真,生怕辜负他的这份信任与期盼。作为一个管理者,未施“严管”,满满都是“厚爱”。在不知不觉中,他凝聚了整个团队的心,同时也为这个年轻的家事审判团队早早地埋下了那颗温情的种子。

他有一种温润如玉的亲和感,庭里的成员无论生活还是工作上的“疑难杂症”都喜欢“麻烦”这位庭长。

“杨庭长,我这案子遇到个麻烦问题,你帮我想想招……”

“杨庭长,我刚写了一篇文章,你来帮我把把关……”

他的办公室里都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有疑难复杂的案件,有纷繁琐碎的庭务,也有大大小小的会议……作为一个部门的主心骨,每天忙得像个“陀螺”,他从来都是温言细语,看似很“慢”,却总是从容。

回忆做庭长的这几年,除了民一庭这个“家”,让杨继光印象最深的就是家事审判这个“家”。家事审判改革后,他最自豪的事,就是在民一庭组建了这个家事审判团队。

经过数年磨合、精进,这支队伍逐渐演变为了今天的“巾帼”铁军。今年年初,《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杨继光带着家事审判团队,第一时间探索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仅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重庆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江津法院挂牌成立。

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更迭,江津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从人员、机制和场所配置上,都逐渐成为了重庆法院中的先行者。作为家事审判团队的“家长”,杨继光,是所有人的主心骨。

铁面柔情

——家庭教育指导令“第一人” 陈佑

家事审判庭内,法官严肃训诫与一对父母声泪俱下哭诉的画面略显违和,让人觉得这个女法官未免太过不近人情。这位“严苛”的女法官叫陈佑,平时主要办理侵权类案件的她,却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第一时间,发出了重庆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成为了重庆法院的“第一人”。

在她办理的侵权纠纷案件中,不乏未成年人侵权案件,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面对自己孩子的侵权行为,或痛心疾首无可奈何,或无情冷漠推诿责任......

办了10多年案件,看过许多家庭教育的问题,她深深感受到:

“仅凭案件审判让这些孩子和父母承担责任,并不能解决长远的教育问题,即使父母足够重视,也难以纠正错误的教育方法。一次审判,对于一个‘问题’儿童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她都会“多事”地跟家长谈谈。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陈佑以此为契机,第一时间向一个醉驾撞人致死的未成年人父母,发出了教育指导令。面对这对掩面哭泣的父母,她选择的并非是轻言安慰,而是严肃地分析了此次事故背后的教育失职问题及更为可怕的危害后果。

“哪怕让人觉得我不近人情,觉得我在危言耸听,也一定要让父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别让这些孩子今后犯下更大的错。”她说。

训诫完父母后,这个严厉的女法官却又展现出了温柔细腻的一面。为了让孩子能够真正改过自新,重新投入学习生活,她积极联系当地妇联组织,带上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律师,对小孩及父母进行了数次回访,在学业情况、心理状况等方面悉心指导。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个曾经“混社会”的小孩的生活逐渐回归正轨,一改往日散漫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了志愿者服务,并对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有了一定规划。

受这起案件的启发,陈佑回顾总结了自己多年办案经验、切身感触,制作了一堂“依法带娃”普法课堂。繁重的办案工作之余,她挤出时间带着课件前往附近的社区。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共同责任,哪怕只挽救了一个孩子、一个家庭,努力就没有白费。”

此时的她,褪去了平时严肃的法官形象,以一个知心姐姐的身份与大家分享感悟,用一个个让人痛心疾首的案例警示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匠心筑“家”

——27年家事审判专家  蒲晓莉

蒲晓莉是民一庭的前任庭长。早在1995年,她就来到了江津法院。到如今,这位女法官已经扎根在审判岗位27载。

与杨继光不同的是,谈及大家对蒲法官的印象更多的是“严”。倒不是大家对她心生畏惧,而是对于她严谨的工作态度总让人感到敬佩。

曾担任庭长的7年里,民一庭法官对外发出的所有裁判文书,蒲晓莉都要仔细审核、校对,细致到每一个标点符号是否有错。民一庭的干警都记得她曾说过的一句话:

“裁判文书就是一个法官能力的名片,法官在当事人心中是个什么形象,看一看裁判文书就一目了然。”

长年从事审判工作,让蒲晓莉累积了极强的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27年来,她办案4000余件,调撤率达72%。

有这样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是年过70的老夫妻,但已互相“折磨”40余年,男方要求离婚,女方拒绝离婚,双方态度都十分坚决。经过数次交谈,蒲晓莉了解到女方拒绝离婚的原因也并非感情难以割舍,双方感情多年前早已破裂,而她仅仅是和很多人一样,认为离婚“丢人”。

鉴于此,蒲晓莉联系了老夫妻的子女,一起用“背对背”调解法多次对老夫妻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子女承诺肩负起赡养义务后,老太最终同意离婚,这对争吵40余年的“怨偶”总算获得自由……

作为一名家事法官,蒲晓莉没有办过许多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没有收获太多鲜花与掌声,她每天接触最多的是普通群众,解决最多的是琐碎日常,她数十年如一日,默默坚守着人民法官的那一份责任和荣誉。

融情于法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行者  冯盛平

一个法官,只需要判好手上的案子就行了吗?冯盛平常说:“判案,不仅仅是判案。”

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在查明小孩并非男方亲生的情况下,小孩判由谁抚养往往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案子,却让有着多年家事审判经验的冯法官犯了难。原来,小孩的母亲正在监狱服刑,亲生父亲又难以查明,将小孩直接判给母亲抚养,无异于让小孩处于“托管”状态。

多次走访后,冯盛平深入了解了小孩的成长环境和心理意愿。她深知,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父亲”是代养小孩的最佳人选,双方因长期生活建立的深厚感情是本案的突破口。最终,在冯盛平的不懈努力下,“父亲”放下心结,同意在女方服刑期间代养小孩。

至此,这起案件已算“圆满”办结,然而冯盛平却是个“多事”的法官。

“父亲晓得小孩并非亲生,而且今后可能再婚另生小孩,那到时候这个孩子的生活又如何保障?”想到这里,冯盛平又积极联系民政局等有关部门,释明案件特殊情况,还帮助这对父子提交相关材料,最终为孩子申请到了一笔临时救济金。

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案子,她前前后后跑了二十多趟。

2021年伊始,一位饱受前夫“家暴”的妇女在多方求助无门后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法院。这次,一向温柔随和的冯盛平十分果断,当即适用民法典新规发出重庆市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受害人收到裁定书后泪流满面,紧紧握住冯盛平的手,表示自己有了“护身符”,再也不会担惊受怕过日子。

冯盛平常说:“女性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做生活里的弱者,过上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中央电视台《民法典进行时》栏目编导在拍摄完这起案件后,这样评价冯盛平:“她与我这些年采访过的法官都不同,她更像是一个邻家大妈,她更关注的是案件里每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也许才是老百姓最喜欢的法官模样。”

温情化解、柔性审判,是她的工作方式;不漠视、不放弃是她面对每一段“裂痕”的态度。

“未”爱护航

——首个家庭教育示范学校“法治副校长” 陈巧琳

深夜,陈巧琳端坐在电脑前,通过电子信箱回了一封又一封的信件。身为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示范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她,有一个特殊的电子信箱。

“jjfycql@163.com”是这位“副校长”对外发布的公开邮箱。曾有一封信件让陈巧琳陷入了沉思,来信人是一个刚经历父母离异的孩子。信中,孩子陈述了自己父母一步步从常年争吵、冷战走向离婚的故事,父母离婚后她被“丢”给了爷爷奶奶。结尾,孩子问道:“我是不是再也没有爸爸妈妈了?”

这个问号深深地扎在了陈巧琳的心里,让她久久无法平静。

加了孩子的微信,陈巧琳通过一次次聊天、关心,慢慢转移了孩子的注意力。通过班主任,陈巧琳偷偷联系上了孩子的父母,让他们看了这封如泣如诉的信件。这样一封充满对父母思念的信件,终于让这对父母幡然悔悟,两人决定每个周末都轮流陪伴孩子。现在,孩子与陈法官已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总是亲切地称呼她为“巧琳姐姐”。

“家庭的破碎,对孩子的打击是巨大的,需要更多的关爱和呵护。”

透过此事,陈巧琳看到了离婚家庭孩子令人心碎的一面。

因此,她费尽心思筹备了一堂特殊的“父母课堂”,邀请到两名专业从事家庭教育指导的老师前来授课,并联系了十数名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父母听讲。陈巧琳也结合自己的经验,与老师、父母们深入地进行了分享交流。

“我自己也是一个年轻的二胎妈妈,当了妈妈后,才切身体会到父母对孩子的爱与担忧,所以我想尽我所能的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为孩子们的成长尽绵薄之力。”陈巧琳说道。

 共筑和谐家庭堡垒

2020年以来,江津法院民一庭共审结家事类案件1982件,无一因错改判或发回重审,民事条线工作评估连续两年获重庆市基层法院第一名。办理的民事案件6次入选重庆法院典型案事例,1次入选最高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2021年,为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为家事审判工作提供明确指引,在民一庭的具体推进下,江津法院与区妇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签订《“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框架协议》;联合区妇联对全区各街镇妇联主席、妇委会主任进行专题培训,制定了《“家事审判+”实施办法》。

2022年,江津法院与区妇联、区教委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家庭教育指导示范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服务点。

截至目前,已建成心理咨询室、家事法官工作室、家事调解室、儿童之家、家风建设基地等7个家庭工作专门场所,在全区范围内设立2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7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服务点、13所家庭教育示范学校。

同时,以江津区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契机,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首创家庭教育指导“三环十步法”,围绕“启动、实施、评估”三个重点环节,细化十项程序步骤,联合区妇联、区教委及当地中小学校分类实施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以来,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8份,随案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360余份,开展“父母课堂”2次。“党委领导、司法参与、家校社联合共育”的家庭工作大格局已初见成效。

一个团队所取得的成果离不开每个人的努力。江津法院民一庭的每一位干警,有着各自擅长的领域,展现着各自独特的风范,但他们用同样司法为民的初心,同样春风化雨的柔情,以法之名,守护家的温度。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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