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016年,被告某水泥公司将一矿山排水管道工程发包给原告某建筑公司施工。原告施工完毕双方进行结算后即将案涉工程交付被告使用,但结算至今长达6年时间原告仍未拿到20余万工程款。
承办法官初步把握案情后,在立案隔天通过“云上送达”在线集中送达平台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并即刻致电原、被告了解未付款的原因。在与原、被告充分沟通后,得知由于被告内部管理制度原因导致与原告对接的工作人员数次变动,使原告“求工程款无门”,而实际上双方对于应付未付工程款的争议并不尖锐。由于案涉纠纷时间跨度长,承办法官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缩短原告获得工程款的审理周期,积极转变思路询问双方调解意愿,并继续高效得开展调解工作,从立案到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共耗时八天。
本案中,承办法官巧妙寻求化解纠纷的切入点,迅速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络,进行充分的释法明理,并给出合情合理的调解建议,“春风化雨”般解决了积年纠纷。使得长达6年的矛盾在8天的时间得以解决,充分保障了民营企业“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提升了民营企业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