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便民法庭普法宣传
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
2022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念和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运用车载便民法庭到江津区德感街道杨林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彩页、解疑答惑等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设立背景、目的、意义等法律知识,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中来。
下一步,江津区法院将立足工作实际,持续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为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