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边际联调
调查砖厂
近日,重庆江津法院、四川合江法院联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原告王某家住重庆市江津区石蟆镇,为改善居住环境修建自住房,在被告合江县某砖厂购买砖块,并将建房工程承包给第三方工程队施工。修建房屋过程中,王某发现砖块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建好的墙体也出现裂缝和破损,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王某在停工后找到被告协商处理方案,因分歧较大未能解决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王某起诉至江津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
立案后,原告王某申请对砖块质量、损失金额进行鉴定。法官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后,考虑到鉴定、开庭审理期限较长,调解解决纠纷明显有利于原、被告共同的利益。
因被告企业位于四川合江白鹿,销售范围覆盖川渝两地,产品质量影响川渝边际地区的建筑安全,遂邀请四川合江法院参与到调解过程中。川渝两地法官确定了分头调解的处理方案,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方案:被告即日拆除原告质量存在瑕疵的砖砌体;被告安排工人进行重建,并在今年12月25日前恢复原状。
这场纠纷从源头得到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当事人纷纷对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给予赞赏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