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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携手!我们“水陆并进”护长江
作者:彭莉  发布时间:2023-01-12 10:45:07 打印 字号: | |





活动现场


开展跨域巡回审判


车载便民法庭播放宣传片


观看收容救护中心介绍视频


参观收容救护中心


全国人大代表吴彦㛃、张杰及两地代表委员、法院干警参与增殖放流


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工作,1月10日下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与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川渝携手•共护长江”巡回审判暨增殖放流活动。全国人大代表吴彦㛃、张杰,以及部分重庆市、合江县代表委员受邀出席活动。重庆市高法院环资庭、市五中法院环资庭、江津区法院、江津区检察院,四川省合江县法院、合江县检察院、合江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车载便民法庭:跨越川渝的巡回审判

下午3时许,随着车载便民法庭上法槌的敲响,一场非法捕捞案件巡回审判在江津区油溪镇长江码头拉开帷幕。冯某等6名被告人均为四川省合江县人,为一时口腹之欲,从合江县驱车来到重庆市江津区塘河镇塘河马路头水域、石蟆镇沙溪口水域,使用电捕鱼工具非法捕捞鯵子鱼、鲶鱼等水产品5.54千克。案发后,2人自愿缴纳了生态修复金,4人与江津区农业农村委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考虑到冯某等人积极修复生态环境,具有悔罪表现,江津法院判处6名被告人4个月至3个月不等拘役,并适用缓刑。

宣判后,6名被告人现场签订《长江生态法治志愿服务承诺书》,承诺自愿加入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志愿服务队伍,认真完成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江津法院运用车载便民法庭向现场群众播放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片。旨在倡导人们爱护长江生态,共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

收容救护中心:再登鱼儿“救护船”

“收容救护中心通过就近救护,可以避免长距离运输对伤、病鱼的二次伤害,还可以避免因环境剧烈变化引起的应激反应,提高救助效率……”全体参加活动人员有序登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自然保护区重庆收容救护中心,参观驯化池、救护舱等功能区域,并听取工作人员介绍。

据悉,该收容救护中心由江津区法院、重庆市鱼保处、江津区林业局共同建造,于2022年5月正式启用,是长江流域首艘鱼类“救护船”。自投入运行以来,收容救护中心已开展增殖放流、珍稀特有鱼类保护法治宣传等活动4次,共收容救护鯵子鱼、中华倒刺鲃、翘嘴鱼等800余尾。2022年7月,护鱼志愿者在巡护过程中发现受伤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长江鲟,经积极救治、康复和野化后顺利使其回归长江怀抱。

参观结束后,参加活动的人员来到岸边共同参与珍稀特有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共计将4000余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岩原鲤等投入江中。

此次两地法院联合开展“川渝携手•共护长江”活动,不仅进一步推动了川渝两地司法协作,同时也延伸了审判职能,将跨区域巡回审判、增殖放流和法治宣传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川渝两地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自觉守护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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