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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发文!“黄桷树下”共话家事
作者:尹梦帆  发布时间:2023-03-09 15:25:09 打印 字号: | |

召开“黄桷树下”家事审判执行工作第一次会议


3月7日,重庆市江津区“黄桷树下”家事审判执行工作第一次会议召开,江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动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据介绍,黄桷树为重庆市树,用粗壮的躯干守护着重庆的每一寸土地,用硕大的树冠为百姓带来绿荫与清凉,枝繁叶茂的黄桷树象征着坚毅、生机与希望。将家事审判执行与黄桷树相结合,明确了用心维护家庭和谐,用情帮扶弱势群体,用力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意见》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家事纠纷案件,深入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遵循通力协作、坚持创新、以人为本的原则,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

《意见》明确,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更加注重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根据案件情况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提示书》等,在办理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时,相关部门应予配合协助。各单位还将共同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家庭教育指导”等主题活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意见》还提到,各成员单位选派工作人员作为家事调解员,共同组建家事案件调解团队,将调解贯穿家事案件审理全过程。相关部门选聘家事调查员,积极参与法院家事案件调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案件回访工作,通过公益组织或者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及时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等服务。

此外,各单位还将从拓展家事纠纷化解队伍、打造化解家事纠纷阵地、完善家事案件执行方式、建立家事执行案件帮扶机制等方面开展协作。

会上,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等问题,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座谈交流,统筹推进各项协作制度和事项落实。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近年来,江津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先后印发《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协作框架协议》《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发出重庆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在全区范围内设立2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7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13所家庭教育指导示范学校,成果经验多次入选重庆法院典型案事例。此次八部门联合发文,旨在进一步健全化解家事纠纷案件机制,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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