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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迹地浴火重生,“修复”守护青山无恙
作者:彭莉 朱锐  发布时间:2023-03-13 16:59:06 打印 字号: | |

开展植树活动


合力进行栽种


人大代表为小树苗填土


500余株木荷树苗成功栽种


为促进火灾迹地的生态修复,3月9日,在植树节来临之际,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与区林长办、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在中梁山(江津段)软板凳地块开展植树活动,推进生态司法修复示范林建设。江津区政府副区长、林长办主任廖义伟,区法院院长曹天明,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峰参加活动。

阳春三月,梅花开尽,桃李争春。活动现场,代表委员、法院干警、志愿者与各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早早来到生态司法修复示范林,挥锄铲土、入坑栽种、扶木正枝、培土浇水......大家干劲十足、配合默契。经过一上午的不懈努力,500余株木荷树苗成功栽种,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让这片火灾迹地重现勃勃生机。

“一点星星火,能毁万年林。”幼嫩的枝条,难掩曾经黝黑的焦土。据悉,2022年8月,连日高温导致重庆多处发生山火,软板凳地块山林便是其中一处。过火之后,当地以松柏等树种为主的森林基本全部死亡。森林的自然复苏需要长时间的滋养,而原先死亡的树木则成为了新的火灾隐患。

为有效修复当地生态,2022年11月,江津法院投入生态修复金20万元,并联合多个部门筹资共计约60万元,用以建设包含软板凳地块在内的100亩生态司法修复示范林,帮助火灾迹地有效缩短更新恢复周期。截至目前,100亩生态司法修复示范林已全部完成栽种。

据介绍,本次植树活动中栽种的木荷是山茶科木荷属的高大乔木,其不仅是一种优良的绿化、用材树种,也是较好的防火林种,不仅能加快当地森林资源恢复,也大大提升了当地森林的防火能力。此外,建成防火林带后,在预防和阻隔林火的同时,还可以丰富当地森林资源,做到“以林养林、以林护林”。

近年来,江津法院坚决践行恢复性司法,深入落实“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修复,积极营造优势互补、合作联动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大格局,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司法效益相统一,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成山清水秀美丽江津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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