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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司法合力,共筑川渝毗邻地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
作者:江津法院环资庭  发布时间:2023-06-08 10:47:56 打印 字号: | |

召开协议签署会


签订框架协议


江津法院副院长熊晓莉发言


四川省安岳县与重庆市潼南区、大足区、江津区、荣昌区山水相连,人脉相通,五地同在长江支流流域、同属丘陵地貌,动植物资源丰富,环境资源禀赋相近。2023年6月5日,正值世界环境日,川渝毗邻地区五家法院在四川省安岳县召开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署会,会议由安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忠富主持。

安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千胜出席签署会并致辞。陈千胜对重庆各兄弟法院的到来表示欢迎,并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司法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希望本次签约能进一步推进川渝生态文明建设,携手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

会上,潼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春燕,大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健,荣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光明,江津法院副院长熊晓莉,安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忠富联合签署《长江支流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和《川渝毗邻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司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团结协作,开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新模式

《协议》秉持协同高效、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建立多项司法协作运行机制,包括环境资源审判执行跨区域协助机制、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审判信息共享机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多元合作制度、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等七大方面,要求五地法院建立健全常态化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体系,共同筑牢长江支流流域,川渝毗邻地区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屏障。

思想碰撞,共绘川渝毗邻地区环境资源保护新蓝图

会上,五地法院就如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性、修复性、协同性、预防性的改革,有效调动长江支流流域法院之间的审判资源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李春燕指出,长江支流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意义重大,潼南法院将以深化协作制度机制创新为抓手,与各家法院一起共同提升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服务水平,保障流域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取得实效,为筑牢长江支流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强司法支持,守护一江碧水永续东流。

陈健指出,长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今天联合签署《协议》,对于推动构建长江川渝流域“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联防联治”的司法保护协作新格局将产生积极作用。大足法院将与兄弟法院一起,共同探究开展更多的务实合作,为两地争光,为全局添彩。

杨光明指出,《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推动构建协同共治的川渝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新格局。荣昌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切实为提升成渝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献计出力 。

熊晓莉指出,环资审判肩负着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重要职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江津法院将通过加强区域司法协作,打破区划界限,着力推动五地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形成强大的环资司法保护合力。

李忠富指出,此次会议既是安岳法院拓宽工作思路的难得机遇,又是向兄弟法院对标学习、见贤思齐的起点。安岳法院将不断探索建立协同保护、立体保护、全方位保护制度,在推动成渝地区环境保护上更有司法责任、更显司法担当。

实地调研,展望更深层次区域司法协作

会后,与会法院实地调研了“安岳卧佛石窟+山+水”生态文旅融合示范区,并就整合优势资源,推进业态融合,找准文物保护与相关产业的结合点,推动文物、自然资源保护和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兼具文物和地方特色的新业态、新主体、新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

五地法院共同承诺,将协同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将司法实践与环境保护深度融合,把“两山”理念传承导入环资审判中,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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