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便民法庭来到四面山生态修复林
开庭审理滥伐林木案
被告人签署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承诺书
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
在望乡台瀑布向游客发放宣传资料
运用“车载便民法庭+无人机”开展森林巡护
实时查看无人机拍摄画面
在马家沟现场查看森林防火操作系统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江津区林业局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于8月10日-11日在四面山镇联合开展“保护森林资源 守护绿水青山”系列活动。
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林变法治宣传点
8月10日下午,江津法院将“车载便民法庭”停放在四面山生态修复林旁,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据介绍,四面山生态修复林位于四面山洪洞村飞龙庙景区旁,原系一违建度假房项目。在依法强制拆除后,江津区法院等部门于2022年3月将其建成生态修复林,让25.68亩瓦砾残垣重新成为水杉、柳杉等植物的乐园,在此开庭审理滥伐林木案件具有特殊意义。
随着庭审开始,数十名当地群众闻声而来,聚在“车载便民法庭”前旁听庭审。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漆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砍伐青冈树等树木396株,采伐林木蓄积共计约39立方米。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环节,漆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漆某某在宣判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签署长江生态法治志愿者承诺书,承诺将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开展生态修复等。
庭审结束后,市高法院、市五中法院、江津法院、江津区林业局等部门还在四面山生态修复林周边、望乡台瀑布等游客较多的区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等,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号召群众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森林巡护:车载便民法庭成移动“巡护站”
8月11日上午,在大窝铺原始森林保护区森林防火检查哨卡,法官联合林业人员在全市首次运用“车载便民法庭+无人机”的数字化方式,对森林重点区域进行实时可视化巡护。
据了解,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之后,江津法院与江津区林业局于2021年建立重庆首个“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将司法嵌入林长制,积极探索林长制与司法的融合。通过多方面协作,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治理,提升森林生态资源系统稳定性,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提供有力保障。
大窝铺位于四面山南部,属于原始森林保护区,有地球同纬度仅存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11.34公顷、原始次生阔叶林3150公顷,完好保存着第三纪以来的植被,生长着3.5亿年前古热带和古温带植物,含中华双扇蕨、红豆杉等亚热带植物1700多种,林麝、毛冠鹿、猕猴等野生动物200余种,动植物种类共计6000多种,被联合国生态专家誉为“天然物种基因库”。
因原始森林保护区限制人类活动,法官来到森林前的哨卡运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护。随着无人机升空,大窝铺原始森林生机勃勃的美景尽收眼底,一树一叶彰显着大自然旺盛的生命力。无人机拍摄画面实时传回“车载便民法庭”显示屏,让法官可以清晰直观地勘查山林植被,了解山情、林情,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除大窝铺外,各部门还来到四面山马家沟等林区开展了森林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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