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实地查看业主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
农户当场拿到欠付租金
日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全面构建“一件事一次办”便民诉讼服务体系,以利企便民为目标,聚焦集约、高效,诉讼服务“一站通办”,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鉴调一体,鉴定调解一次办
“还没开庭就拿到赔偿款,真是节省了好多时间!”
近日,江津法院通过以鉴促调的“鉴调一体”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当场兑付赔偿款15万余元,让当事人鉴定调解“一站通办”,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20年7月,张某驾驶小型客车与杨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擦挂,造成杨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杨某认为自己的伤情构成伤残,于是向张某及张某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杨某遂起诉至法院。
接受委派调解的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发现双方主要就伤情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存在争议,认为纠纷适宜通过鉴定促成调解,遂将当事人的诉前鉴定申请报请法官同意,法官准许诉前鉴定后指导调解员开展诉前鉴定工作。鉴定结论得出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按照法律规定逐一计算赔偿项目。
有了鉴定意见作为依据,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及张某当场一次性向杨某支付15万余元赔偿款。
利企便民,系列纠纷一次办
2023年6月,江津区某物业服务公司因小区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将30余名业主起诉至法院。法院收到案件后,发现该批物业案件涉及业主众多、双方矛盾由来已久,但是每件案件金额较小,矛盾争议焦点大多相似,具有调解的空间,遂将该系列纠纷委派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接受委派调解的调解员收到案件后,逐一与业主取得联系,听取业主诉求,并将情况分类整理后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为真正化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的“恩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良性和谐的相处关系,法官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力求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经过调解员的劝导和法官的释法说理,物业公司表示会积极解决业主的实际问题,27户业主也最终自动交纳了20余万元的物业费。
“拖欠了几年的物业费一次性就全拿到了,真的很感谢法官帮我们解决问题!我们也会听取业主的意见,积极改进服务,让业主满意。”物业公司代表谢某感谢道。
护农助农,调解兑现一次办
2009年,江津区某村民小组代表余某等42户村民与白某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书》,约定余某等42户村民将土地90余亩出租给白某用于发展渔业,白某每年按期支付农户租赁费用。协议签订后,余某等农户向白某交付了相应土地。
白某于2023年2月去世,但其自2020年起便暂停支付部分农户的租金,共欠付租金7.4万余元。2023年,余某等农户将白某的妻子江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江某支付欠付的租金。
考虑到案件涉及众多农户切身利益,为妥善化解纠纷,接受委派调解的调解员在收到案件后,制定了“一揽子”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指导调解员不断调整调解方案,将矛盾“化整为零”。
“我已经付了这么多租金,怎么还要付7万多元?”了解到江某对于欠付金额的疑惑,调解员耐心向其解释,并将尚欠付租金的农户一一列出,将已付费用对应租赁期限,逐笔厘清账目。最终,江某认可欠付金额,并一次性向农户兑现欠付的租金。
诉服无小事,事事关民心。今年以来,江津法院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调解前置工作与“一件事一次办”便民诉讼服务体系相结合,扎实推进矛盾纠纷诉前分流、多元化解。自2023年6月,重庆法院“部分民事案件调解前置试点”启动以来,江津法院已通过调解前置程序成功化解纠纷1100余起。
下一步,江津法院将持续完善“一件事一次办”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增强一站式诉讼服务效能,继续深化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以“一件事一次办”便民诉讼服务体系为契机,实现调解前置工作线下“一次告知、一窗受理”,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以集成服务、数字化变革,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