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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中伟来院调研督导清廉法院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作者:余沁林  发布时间:2023-09-22 09:33:43 打印 字号: | |

实地察看


召开座谈会


曹天明院长汇报江津法院相关工作情况


王中伟副院长提出工作要求


9月20日,市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中伟一行到江津法院调研督导清廉法院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市高法院二级巡视员刘倩影参加调研督导。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天明陪同。

督导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江津法院廉政文化墙、廉政活动室、院史陈列室,深入了解江津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座谈会上,曹天明院长从政治站位、教育引导、制度建设等方面汇报江津法院清廉法院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王中伟副院长对江津法院开展清廉法院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江津法院高度重视清廉法院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推进有序,探索实践有效,在制度建设、专项工作等方面成果优秀,令人印象深刻。

王中伟副院长强调,要认真总结提炼试点示范阶段形成的各方面经验做法,加强谋划,找准切入点,在完成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的基础上,充分挖掘自身特色亮点,积极打造具有江津法院辨识度和影响力的优秀实践案例。对江津法院的清廉法院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王中伟副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政治站位提升新高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市委决策部署和用意,准确把握清廉重庆、清廉政法、清廉法院建设的内在逻辑和重大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落实市高法院工作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清廉法院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抓紧抓实。

二是责任落实展现新担当。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本单位清廉建设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对重大事项、重要环节、重点内容的研究部署。要用好工作专班制度,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听取各责任部门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事项。

三是示范建设取得新进展。要认真总结提炼试点示范阶段形成的各方面经验做法,发挥“小切口、大效果”的示范作用,在完成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的基础上,突出司法领域特色和单位特色,打造具有法院辨识度和影响力的优秀实践案例,实现“一域创新、全市法院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是统筹融合激发新成效。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把清廉法院建设同开展主题教育、优化党建、审执“两张表”融合评价机制、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司法审判工作以及加强新时代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融合并进、齐头并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江津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调研督导座谈会。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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