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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快反”,为工人兑现“真金白银”
作者:刘云龙  发布时间:2023-11-09 17:08:34 打印 字号: | |

案款兑现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托执行“快反”迅速出击,成功实现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和解,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胜诉权益。

申请人吴某系被执行人重庆某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员工,于2020年11月3日到被被执行人公司从事焊工工作,工作期间被执行人未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依法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未按规定提供带薪年休假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足额发放工资报酬等。自2022年1月开始,被执行人公司称业务较差,让申请人在家待业等通知期间并未发放任何工资报酬。

2022年3月,被执行人在未提前告知申请人也未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其违法辞退,单方面出具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及赔偿等。申请人向江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资报酬及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吴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执行措施对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均以各种理由敷衍搪塞、推诿不见,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积极沟通,连日蹲守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得知被执行人在公司出现,执行法官快速响应,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官某企图驾车逃离公司,但被执行人员成功拦截并带回法院。

来到法院后,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官某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经执行法官积极沟通,明确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义务和拒不履行导致的严重后果与法律责任后,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法律责任,积极筹措案款,于当日下午主动向申请人兑现全部案款10.1万元现金,为本次的执行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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