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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天明院长调研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作者:朱永祺  发布时间:2023-11-21 14:30:20 打印 字号: | |

察看基地建设进度


察看展厅建设情况


听取相关情况介绍


曹天明院长提出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打造特色生态环境法治教育中心,11月13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天明前往江津区龙华镇,调研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曹天明院长通过走访参观、听取介绍等方式,实地察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度,详细了解相关展厅的具体布局、软硬件规划和投用计划等内容,对基地建设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对优化基地建设提出要求。

曹天明院长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行动自觉;二是要因地制宜,紧抓主题,结合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江津法院在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中的作用;三是要严格管理,积极推进建设施工,保质保量按规划抓好基地建设;四是要在推进建设的同时完善运行制度,确保将来基地的良好运行,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法治体验;五是要与已投用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收容救护中心有机结合,实现“基地+中心”的立体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并同步升级优化收容救护中心的巡回审判功能,打造江津法院的亮眼新名片。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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