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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拘留所等候区,他筹到了27万元……
作者:陈玲燕 陈飞宇  发布时间:2023-11-22 10:45:30 打印 字号: | |

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线索,得知在江津某小区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某。在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带回法院。

经多番工作发现,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承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坚称自己无偿还能力,也不接受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分期和解方案。法院遂根据其情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

执行法官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被执行人仍态度强硬,以“无履行能力”“家里有未成年”“要复议”等理由企图抗拒、阻挠送拘,执行法官逐一作出解答处理后,遂依法依规对李某某完善送拘流程。

在送往拘留途中,被执行人内心开始挣扎,抛出诸多理由试图拖延执行,逃避责任。直到体检检查、通知家属等环节完成后,被执行人眼见已到达拘留所等待区,若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即将面临真正的处罚,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主要要求延缓一定时间用以筹钱。

考虑到案件情况,执行法官同意给其半小时宽限时间。经过多个电话联系,李某某家人向执行法官保证愿意筹钱支付案款,再次请求法院给予一定宽限以便于筹款。最终,在三个多小时后,被执行人家属筹到27万元现金,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将案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并主动向法院提交具结悔过书,主动坦白和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执行法官根据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具结悔过,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意见等综合情况,依法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双方当事人也冰释前嫌,握手言好,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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