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江津区成立全市首个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
作者:黄书勉 闫洋  发布时间:2024-03-15 09:30:23 打印 字号: | |

发布会现场


揭诚渝院长介绍“中心”建设情况


黄维莺副院长发布江津区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黄艳主任主持发布会


为“中心”揭牌


3月14日,江津区召开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闻发布会,并为全市首个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发布会上,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揭诚渝介绍了江津区劳动争议整体情况和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建设情况。江津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维莺,区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贵伦联合发布江津区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并与区总工会副主席但鹏飞共同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发布会由区政府新闻办主任黄艳主持。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洪文,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邹茹,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何超参加活动。

会后,揭诚渝院长与六部门负责人共同为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揭牌。

重庆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华龙网、上游新闻、江津区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记者,市人大代表翁仁潘、吴嘉斌、彭蓉、文娟,60余名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受邀参加活动。

成立合规指导中心 共筑和谐劳动关系

面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具体案情复杂化、劳资矛盾多样化的新趋势,江津区整合全区各相关系统的职能、资源,在江津区职工服务中心设立全市首个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集约化”开展多元解纷、用工指导等,联合推动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化解,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在多元共治上下功夫,集中辖区优势力量

截至2023年底,江津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35077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727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181户,企业36625户。企业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1533户,私营企业34944户,外资企业148户,大多数属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

近年来,江津区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在2022年出现了较大增长,增幅达50%。面对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这一趋势,江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和区工商联从调解机制、资源等要素切入,在共建劳动争议解纷联动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一站式止争解纷平台的建立,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指导中心设在江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有标准化调解室、办公室,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联络人,办公室设在江津区法院民一庭。

指导中心的建立,让江津区能够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行政、仲裁”三调联动,充分利用专业性、集中性优势推动劳动争议有效化解。

在化解机制上下功夫,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指导中心以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努力寻求劳资双方当事人诉求的“共赢点”为目标,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稳妥高效化解涉企劳动纠纷。

据介绍,指导中心将以矛盾纠纷统筹化解为重要职责,推动审判、仲裁与指导中心深度融合,以指导中心为点,车载便民法庭为线,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巡回仲裁,让劳动争议就近就地一次性、一站式解决,在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同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依托基层调解资源,指导中心还将成立法院、仲裁委调解工作室,就地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与此同时,积极吸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企业代表、劳动者代表和青年志愿者等入驻成为特邀调解员,努力构建涵盖各领域、各行业的全方位调解格局,以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化解方式持续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水平。

在诉源治理上下功夫,提供涉企法律服务

除息诉止争外,指导中心注重引导辖区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强化劳动争议诉源治理。

据介绍,各部门为“中心”运行共同出台《重庆市江津区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优势互补、通力合作、整体推进的工作联系制度、重大争议报告制度,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劳动争议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区域内劳动争议化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措施。

劳动用工合规中心还将定期开展法律培训,发布典型案例,指导企业用工行为。本次发布会上,江津区法院、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发布了江津区第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聚焦辖区内多发劳动争议现实问题,涉及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合同等各个方面。据悉,指导中心将通过组织学习、印制发放等方式,力争将典型案例的教育指导作用触及辖区各家企业。

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揭诚渝表示,江津区将以劳动用工合规指导中心的建立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创新劳动争议案件解纷工作机制,构建诉源治理共治格局,切实实现维护职工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双赢”,以解纷“加速度”传递“民生温度”,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就业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