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一)
会议现场(二)
揭诚渝院长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4月19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市委、区委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讨论成立江津法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动员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揭诚渝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揭诚渝院长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坚持从学纪入手,做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各项工作,为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揭诚渝院长要求,要紧扣目标任务和学习重点,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好专题“研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抓好日常“融学”,坚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关于持续修复净化重庆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结合起来,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整体把握、融会贯通。抓好以案“促学”,结合近年来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四说”,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持续锻造优良党风政风。
揭诚渝院长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引向深入。要压实领导责任,党纪学习教育在院党组领导下开展,党组抓好统筹协调,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要强化协同联动,工作专班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警示教育、宣传培训、检视整改等工作,凝聚工作合力,做到出实招见实效。要坚持统筹推进,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推动审判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使党纪学习教育真正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
全体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