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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态法治暨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作者:杨妮 朱永祺  发布时间:2024-05-27 10:03:26 打印 字号: | |

基地揭牌


参观基地展厅


为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进一步强化生态法治宣传教育,5月23日,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重庆生态法治暨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在江津区龙华镇长江岸边正式揭牌并启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一级高级法官、法官学院院长夏红丽,江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揭诚渝,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陈梅,江津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雷共同为基地揭牌。全国人大代表傅国涛、傅山祥,市人大代表刘凯文、邹敏、周雪林、冷涛受邀见证。

揭牌仪式上,揭诚渝院长在致辞中表示,江津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先后建成生态司法保护基地8个,从“点上开花”到“串珠成链”,形成了“山水林”相结合的生态司法保护立体网络。基地的启用,彰显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决心,是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下一步,江津法院将充分发挥基地的桥梁纽带作用,从保护长江的“一江碧水”入手,服务保障高水平美丽重庆建设。

据介绍,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涉及永川、江津、九龙坡和大渡口四区近120公里。保护区重庆段是整个长江上游以及三峡库区重要的鱼类种质资源储存库和鱼类早期资源孕育所,生物多样性丰富,目前发现、记录的鱼类有9目22科98属166种,含长江鲟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在长江上游水域生态系统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重庆生态法治暨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由市鱼保处、江津区林业局与江津区法院联合共建,占地约200平方米,位于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长江岸边。基地相邻江段属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范围,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密集。此外,为强化保护区的执法查处,长航公安局和江津区公安局分别在基地设立了警务室,构建起行政、执法和司法协同共治格局。

重庆生态法治暨司法保护教育实践基地主要分为生态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实践两大板块,展厅内陈列了重庆环资审判成果、重要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内容。形式上,包括图文展示、3D动漫体验、模拟法庭、渔具及标本展示等。基地年初试运行以来,市内外的到访单位有50多家,参访人数近2000人,即日起正式向公众免费开放。

生态法治展厅内,4个触控显示屏可详细查阅长江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并以“长江十年禁渔”为中心,精选56个案例进行了解析。3D动漫体验区通过模拟巡江护鱼,形象展示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分区和重要生境。模拟法庭设置在司法保护教育实践板块,配有完整的庭审场景、角色装备及各类民事、刑事庭审剧本,向公众提供了生动的沉浸式体验。展馆内外陈列的退役渔船和渔具区展示的可视化锚鱼竿等违规钓具,进一步增强了教育实践功能。

据悉,江津法院还计划在标本区展示案件中没收的野生保护动物制品,如非洲狮骨、高鼻羚羊角等,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供更加丰富的研学样本。

揭牌仪式由江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静主持。重庆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叶欢受邀参加活动。部分主流新闻媒体受邀到场报道。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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