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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份司法建议,成功撤销21年前“冒名婚姻”
作者:龚海龙 齐焱  发布时间:2024-05-29 15:11:25 打印 字号: | |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已经接到民政局电话,说那个结婚证被撤销了。”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司法建议,成功化解当事人罗某的冒名虚假婚姻登记撤销难题。为此,罗某特意致电表示感谢。

虚假婚姻登记成低保“拦路虎”

日前,男子罗某因经济困难向政府申请低保,但在办理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告知他有配偶,需要提交配偶的相关材料才能办理。罗某这才恍然大悟,回想起21年前自己那段“一天婚姻”。

2003年4月,罗某经他人介绍与持有“吉某某”身份信息的四川籍女子在江津区石蟆镇办理结婚登记。结婚次日,“吉某某”就以回家办理户口迁移为由出走,此后杳无音信。

为了解除这段没有意义的婚姻,罗某向四川某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中才得知与其结婚的“吉某某”身份信息是虚假的。于是,罗某向江津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江津区民政局撤销其与“吉某某”的婚姻登记。

法院司法建议助撤婚姻登记

江津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审查此案起诉材料时,发现该婚姻登记时间久远,行政诉讼风险较大。若简单引入诉讼,非但不能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且罗某作为虚假婚姻登记受害者,依然面临无法从中脱离的现实困境。

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减小对罗某的影响,立案庭法官仔细研判,结合证据材料,初步确认了“吉某某”使用虚假材料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并依据相关规定向江津区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按照法定程序对罗某的婚姻登记行为进行撤销,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江津区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及时调查核查,而后依法启动撤销程序,并做出了撤销罗某与“吉某某”婚姻登记的行政处理决定。

    将司法建议融入社会治理

罗某的困境得到解决后,江津法院与江津区民政局还就此类问题深入交换意见,研判问题成因,并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及时研判相关疑难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动高效预防和化解此类争议。

近年来,江津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密切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自觉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服务大局、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

2023年以来,江津法院通过司法数据分析研判,围绕审判中发现反映出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分别向金融、房地产等相关主管机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发出司法建议79份,有力推动相关问题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多元治理。

下一步,江津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建议“含金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问题,以法治“良方”促进基层治理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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