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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执行案件监督与协作,法检两院签署《意见》
作者:梁利君  发布时间:2024-10-25 19:24:00 打印 字号: | |

揭诚渝院长、刘峰检察长签署《意见》


座谈交流


揭诚渝院长介绍两院合作成果


刘峰检察长出席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与江津区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举办“深化执行案件监督与协作机制”签约仪式。江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揭诚渝,江津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峰出席仪式,并代表两院签署《关于深化执行案件监督与协作机制的意见》。

签约仪式上,揭诚渝院长详细介绍了两院在执行工作监督协作方面取得的进展,并深入解读了《意见》的制定背景、目的及核心内容。

根据《意见》,双方将在多个关键领域深化合作。信息共享方面,双方建立执行监督案件信息台账,共享案件办理情况、工作机制、政策文件及研究成果,江津检察院将根据台账内容监督执行工作,并适时提出建议,助推案件办理。案件研讨方面,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及涉民生、群体性纠纷的执行案件,双方将进行个案研讨,共同分析研判拒执、妨害作证、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线索。会商机制方面,双方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讨论执行制度规范化、执行实施规范化、执行尺度规范化等问题,以凝聚共识,规范执行工作。

此外,《意见》还就监督调查机制、涉执信访联处机制、专项行动支持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江津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院已在执行监督协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23年11月,在办理刘某某减免罚金申请时,江津法院邀请江津检察院检察官共同走访社区、审查证据,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最终作出了减免罚金的决定。2024年9月,在办理一起涉拒执案件时,双方共同研讨犯罪线索,成功敦促被执行人自主腾退拍卖房屋。

下一步,江津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与江津检察院的执行协作,主动接受检察监督,推动机制落实,强化结果运用,共同打通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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